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複試(口試)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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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藥品與醫材法規科學碩士在職學位學程

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複試注意事項

一、初試合格名單已於112113日公告於學程網頁並專函通知,參加口試共24名。

二、口試日期訂於11228日上午9點,口試時間表詳見學程網頁https://radmd.site.nthu.edu.tw/app/index.php不接受調整時段且本學程保留最後調整之權利。

三、每人每個考場口試時間原則為8分鐘,2分鐘自我報告(第2分鐘結束第一聲響鈴),5分鐘提問(第5分鐘結束第二聲響鈴)1分鐘換場,每人口試2個試場,採中文面試,口試時間表附件1

四、口試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綜合四館二樓第一試場219室及第二試場221室,校本部光復校區地址: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(詳細位置請參閱附件2)。

五、考生不使用簡報檔,本學程指定繳交資料之(1)個人資料表及(2)進修計畫書,由本學程提供予口試委員。

六、考生未於預定口試時間開始前3分鐘內到場,視為棄權,不另行安排複試(口試)。但若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場應試者,須先與本學程聯絡告知原因,由試場主任裁示是否同意於當日口試結束前補行複試(口試)。

七、防疫因應措施:考生若因確診可採視訊口試,惟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經查驗通過者,得以「視訊方式」辦理。註:視訊口試有一定風險,所有不能歸咎於學程或校方之風險,由考生自行承擔,請考生申請前謹慎評估。

八、注意事項:

(一)請於預定複試(口試)時間10分鐘前(含)至口試教室辦理簽名報到,試場外將放置待位座椅,請依序在試場外等侯。

(二)複試(口試)當天請於報名系統中列印准考證,如有開車者依「國立清華大學車輛入校收費及違規處理要點」辦理。

(三)複試(口試)當天請攜帶有效證件正本如身分證、有照片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或居留證以供身份查驗,不得攜帶3C設備入場。

(四)複試(口試)考生應全程配帶口罩,相關防疫規定依指揮中心公告調整之。

  (五)所有複試(口試)過程均錄音存查。

(六)如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主。

祝 口試順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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